最高法副院长任审判长 今日开审3Q大战扣扣保镖案

         12月4日凌晨消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于12月4日上午9时在第一法庭公开审理360上诉腾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这是3Q大战系列案件中的第二案。         据悉,12月4日上午,最高院将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80名网友、媒体代表旁听本案审理,并由副院长奚晓明亲自担任审判长。         奚晓明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他在民商事审判实践经验丰富,曾参与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破产法、公司法等多部重要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对民商法、经济法领域的理论和实务问题有深入研究。         案件缘起         360诉腾讯垄断案最初源于2010年的“3Q大战”。360方面称,起因是腾讯公司模仿360安全卫士推出“QQ医生”(后改名为QQ电脑管家)。在2010年2月12日,也就是当年的除夕之夜,腾讯以其QQ升级时默认捆绑的方式,全面推广“QQ医生”这款产品,打响了“3Q大战”的第一枪。         随后,360公司则推出了一款名为“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360称该工具全面保护QQ用户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户隐私文件、防止木马盗取QQ以及给QQ加速,过滤广告等功能。         腾讯公司对此反应强烈,2010年11月3日晚6点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陆QQ,强迫用户“二选一”,导致大量用户被迫删除了360的软件,两公司强烈对抗。         在工信部的调停下,腾讯公司恢复兼容360软件,两公司分别向用户致歉。随后两家的战场由电脑变为法律,腾讯公司首先在注册地广东起诉360不正当竞争,360公司也在广东反诉腾讯利用严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不过,上述两案件一审360均败诉,随后360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11月26日,最高院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进行了庭审,明日最高院将对360上诉腾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简称“扣扣保镖”案)庭审。         一审争议         2011年4月,腾讯在广东高院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索赔1.25亿。腾讯起诉认为,360“扣扣保镖”破坏和篡改了腾讯QQ软件的功能,同时屏蔽客户广告,破坏了腾讯商业模式。         360方面则认为,推出“扣扣保镖”,是为了360的生存发展,也是尊重用户的选择。“扣扣保镖”是个创新型反捆绑工具软件,不涉及QQ核心聊天功能,不会触碰用户的QQ账号密码和聊天记录等;相反,“扣扣保镖”会大幅度提高QQ账号、密码、聊天记录的安全等级,工具本身无罪。         2013年4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法院对腾讯诉360“扣扣保镖”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处360败诉,赔偿腾讯500万元。         360方面不服此判决,认为在“扣扣保镖”案一审中,广东法院存在很多错误的判定,并将此案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360总法律顾问傅彤此前解释说,“扣扣保镖”没有破坏QQ软件及其服务的安全性、完整性,没有使被上诉人丧失交易机会和广告收入,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首先,广东高院判决认定用户在享受QQ免费服务时必须忍受其中的广告、插件,明显不当;         其次,一审法院认为腾讯的商业模式应当予以保护,该认定错误。商业模式本身并不构成任何法律所保护的对象,任何技术的创新和突破都会破坏旧有的商业模式;         再次,“扣扣保镖”屏蔽QQ软件广告、插件的功能完全合法,软件的选择、安装和使用都是在用户充分知情和可以自由选择的情况下完成的,工具本身无罪,并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         同时,广东高院罔顾了几项事实:腾讯QQ在用户未知情的情况下强制扫描用户电脑文件,并强行弹窗,遭遇用户诟病;腾讯赤裸裸地抄袭360安全卫士的功能和界面,并借助它庞大的QQ用户群,强行捆绑,通过品牌混淆强占市场;腾讯官方发布《致广大QQ用户的一封信》,停止向安装了360软件的用户提供相关的软件服务,胁迫用户“二选一”,这是典型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此外,广东高院判决高达500万人民币的赔偿金,这是在没有认可腾讯的损失证据情况下,法官自由裁量的结果。这一判决金额在互联网界纠纷、名誉权类纠纷中的量级是空前的。广东高院超出了法院自由裁量权的限度,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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