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3号令》精神:为了规范网络安全化,维护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网民的合法利益,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对国内各大小网站(包括企业及个人站点)的严格审查工作,对于没有合法备案的非经营****站或没有取得ICP许可证的经营****站, 根据网站性质,将予以罚款,严重的关闭网站,以此规范网络安全,打击一切利用网络资源进行不法活动的犯罪行为。 ICP证是网站经营的许可证,根据国家《互联网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站必须办理ICP证,否则就属于非法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擅自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罚款、责令关闭网站等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通信网络:http://www.tmn.cn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 http://www.gdca.gov.cn 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 http://www.scca.gov.cn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fjca.gov.cn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http://www.shca.gov.cn/hyfg.htm 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zca.gov.cn/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jsca.gov.cn 安徽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ahta.gov.cn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heca.gov.cn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sdca.gov.cn 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http://www.tjca.gov.cn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http://www.bca.gov.cn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ecc.gov.cn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xca.gov.cn 黑龙江省通信管理局 :http://hca.hl.cninfo.net 吉林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jlca.gov.cn 山西省通信管理局 :http://www.sxca.gov.cn 信息产业部网址: http://www.miibe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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