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南都報道有商傢花2萬元請明星直播帶貨,結果隻賣得603元銷售額(點擊閱讀)。報道刊發後,引發社會關註。南都記者連日來調查發現,網上確實存在一些黑產團夥提供直播數據刷量服務,更有甚者搭建網站供直播經營者“自助下單”,6毛錢就能買到一個“真人粉絲”在直播間與主播互動。對此,專傢呼籲,監管部門及時開展專項治理活動,以維護清朗網絡空間和健康的直播電商環境。商傢質疑:帶貨主播直播數據造假從事童裝生意的李明(化名)一心想提高業績。為此,他在2021年11月通過短視頻廣告找到位於廣州市的一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希望通過直播帶貨為其增加銷量。一番接洽後,李明花瞭7980元購買瞭一款“升級版直播套餐”。合同顯示,該電商公司在一年內為其提供不低於50場次的直播帶貨服務,帶貨的主播也均為50萬粉絲以上的主播,直播過程中如果售出商品,李明還須支付商品單價15%的“帶貨傭金”。李明透露,自2021年11月16日合同生效到12月底,電商公司隻為他的商品直播三個場次,並且隻有一場使用50萬粉絲的賬號,其餘兩場的主播賬號僅為3萬粉絲,“三場直播一條褲子也沒賣出去。”記者註意到,雙方簽署的合同未對帶貨銷量和金額進行約定。但李明認為,不論是該電商公司的主播賬號,還是直播間的觀眾數量,都存在刷量嫌疑,“第三方數據平臺顯示主播賬號的50萬粉絲是幾天之內突然漲上去的。”在此前南都報道商傢潘先生花費2萬元請某影視明星為其帶貨,最終僅賣出603元。潘先生同樣向記者提出對粉絲數據的質疑。潘先生稱,直播期間,他從第三方平臺監控發現直播間觀眾數量在某一時刻突然增長一萬多人,“這一數據看起來不真實”,但涉事直播機構否認瞭“數據造假”的質疑。直播數據刷量黑產調查:10分鐘安排“觀眾”上門直播數據是否可以造假?連日來,南都記者調查發現,網上存在直播帶貨的黑產鏈條,有黑產團夥銷售刷粉、刷量、假互動的服務,甚者搭建有網站供賣傢“自助下單”。記者在某電商直播平臺搜索關鍵詞,立刻跳出一些號稱銷售“直播助手”的商傢。商品簡介的配圖是工作室數百臺手機打開同一直播間刷量的場景。有商傢用所謂的“兵馬俑”“天兵天將”等暗語表示提供機器人軟件服務,並將該服務稱為“掛鐵”。所謂“掛鐵”,是指一些直播間采用機器人充當觀眾粉絲,這些機器人被稱為“鐵疙瘩”。記者咨詢其中一傢銷售刷量服務的商傢客服,客服稱“掛鐵”服務能在各個直播平臺增加直播間人氣,還可以刷視頻點贊、播放評論、互動、粉絲新增、觀看人次等數據,同時暗示“您也可以給別的直播間上人”。記者在QQ上用關鍵詞搜索相關群組,也能搜到大量提供刷粉刷量服務的群,“掛鐵”“加粉”“引流”是這些群組常用的群標簽。在QQ上可搜到大量數據刷量群。提出購買需求後,一網名為“A-網推工作室”的賣傢發來瞭一份刷量報價單:直播間人氣200元100人,持續2小時;真人互動200元10人,持續1小時;直播點贊數,40元1萬贊。該賣傢表示,自己服務的客戶有賣房的,也有做品牌的,通常會購買100-500的在線人數,並且不會被封號,讓記者放心下單。另一個賣傢則提供瞭一個名為“速達網絡”運營管理端的網站鏈接,讓記者根據網站教程自助下單。記者觀察發現,該網站十分簡陋,在工信部網站未查到其ICP備案信息。用戶簡單註冊後,就可充值並下單各種流量造假服務,從投票評比、APP下載刷量,到短視頻平臺直播間觀看人次、跟播互動、下單購物都可提供刷量造假。例如,該網站提供有直播間真人自定義互動,6毛錢就可購買一人次,10人起售。買傢開播後輸入直播間鏈接,選擇購買人數和互動時間(1-24小時),並留下想要的互動留言內容,下單支付即可。該商傢告訴記者,下單後會在十分鐘左右安排“觀眾上門”。6毛錢就可購買一個直播間“真人觀眾”。專傢觀點:數據流量造假需要專項治理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胡鋼認為,虛構或者篡改用戶瀏覽量、點贊量等數據流量造假行為,違反瞭《民法典》《網絡安全法》《廣告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傢有關規定,構成虛假廣告或虛假宣傳,是擾亂網絡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污染瞭清朗網絡空間,應當依法治理。在胡鋼看來,隨著一些頭部主播被查,曾經喧囂浮躁的直播電商必將走向規范有序,回歸合理的商業倫理和底層邏輯。“數據流量造假已經成為直播電商的毒瘤,需要專項治理。”要規范電商直播,胡鋼認為需要做好三點:首先監管部門應持續強化監管震懾;其次商傢需要理性運用直播電商,勿輕信直播經營者的單方描述與承諾,更勿迷信“明星”直播高額預期;最後,消費者要審慎看待直播電商,勿被一時的“全網最低價”宣傳所迷惑,發現消費欺詐的,堅決主張懲罰性賠償,及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采寫 南都、N視頻記者魏志鑫 陳傑生 實習生 李紀林 李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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