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深圳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腾讯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联名20多名人大代表提交议案,提出要加强互联网信息安全立法,维护互联网产业的良性发展。这一议案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有网友认为,马化腾有借人大代表身份为自己企业代言的嫌疑。这一议案是怎样出炉的?马化腾如何看待网友的质疑?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网友:人大代表不能公权私用1月16日,深圳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议确定的“一号议案”,是由腾讯公司首席执行官马化腾等24名人大代表提交的《关于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的议案》。这份近8000字的议案引用了大量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实例,列举侵入他人网络、破坏信息安全、窃取信息数据以及利用网络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种表现,论述当前法律制度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阐述立法保护网络信息安全的必要性。引人关注的是,该议案提到了去年发生的“3Q大战”事件。议案建议制定《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同时附上近3000字的《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草案)》马化腾的身份,以及该议案的关键词“网络信息安全”,容易让人联想到去年下半年爆发的腾讯和奇虎之间的“3Q大战”,成为网上关注焦点。一些网友据此认为,“一号议案”是马化腾公权私用,借他人之酒杯浇自己之块垒,是借机敲打对手之举。也有网友对马化腾的做法表示支持,一位没有署名的手机用户网友说:“这有什么不好,代表不提自己熟悉的领域,难道反而要提陌生领域?至于可不可行,大会会审议。”马化腾:为了促进行业和谐发展针对这些质疑,21日马化腾接受了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的书面采访。他回应说:“提出该议案是我履行人大代表工作的责任,该议案的提出也是为了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和谐和健康发展。大家关于该议案的建议和意见我会仔细倾听,认真思考。”“该议案之所以被列为‘一号议案’,主要是因为提交的时间较早。”深圳市人大一位工作人员说,这并不代表该议案受到格外关照。该项议案起草的整个过程都是集体决议、集体表决,不存在被某一个人左右的情况。参与起草议案的4位深圳市人大代表由镭、汪溪、游忠惠、郭小明在接受“中国网事”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项议案的提交早有计划,且根据日程表一步步研究制定并最终定稿,和腾讯与奇虎之间的“3Q大战”无直接关联,更不是为了维护某一家公司的私利。这4位深圳市人大代表表示,该议案是深圳市人大科技组20多名代表一起经过表决通过的,相关工作早已启动。起草相关议案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广大网民。他们强调,现有的一些涉及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制定较早,已不适应当前的情况。■专家说法人大代表履职应当坚守公共利益深圳市社科院研究员吴奕新说,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就是由近及远,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各行各业选出来的精英人才,他们都是自己所在行业的专家,议案聚焦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并不奇怪。但人大代表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身份——群众的代言者,应当代表公共利益,因此无论是开会发言,还是提交议案,都要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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