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广东个人网站备案的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通知

尊敬的合作伙伴,您好!根据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的通知,从2011年10月10日开始,对于个人备案的,补充以下要求:1、个人备案申请网站数量超过5家的,须提供主办单位证件、网站建设方案书、所涉域名注册证书邮寄我局进行核验(邮寄地址:8785-9756 广州市执信南路3号710室)2、个人备案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承诺书内容”本人已履行网站备案信息当面核验手续,承认网站备案信息和核验记录真实有效,承诺本网站是个人网站,未含企业、单位等非个人网站的信息,承诺网站备案信息一旦发生变更,将及时进行更新,填报虚假备案信息、未履行备案变更手续、超出备案项目提供服务的,愿承担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列黑名单)等相应处理。”须由网站负责人亲笔手抄。[kuaisubeia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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