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正式落地之前,关于P2P实行牌照制还是备案制的讨论就一直没有停止过,业内人士对此看法也各不相同。如今,随着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出台,关于此类问题的讨论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 《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开设网站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除应按规定履行相关金融监管程序外,还应依法向电信主管部门履行网站备案手续,否则不得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这就是说,自此之后,如果想从事P2P网贷业务,都需要进行网站备案,不管是正在经营的平台,还是正准备上线的平台,否则就不能从事P2P网贷业务。 所谓网站备案,也就是ICP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网站主办者的信息以备查考,以确定网站主办者的真实合法性,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网络从事非法的网站经营活动,如果网站有非法信息就不会让上线,上线之后有非法信息好根据备案信息找到网站负责人关闭网站。如果网站不备案的话,很有可能被查处以后关停。 备案平台不超过百家 虽然国家规定在网站运营之前就应该做好ICP备案,不过由于P2P监管政策一直迟迟未落地,在此之前,尽管国内P2P平台数量众多,也只有极少数的平台进行过ICP备案。据统计,在较为活跃的1500多家平台中,进行ICP备案的平台不超过百家。 只要在国内运营的网站,就必须要办理备案手续,一般而言,ICP备案可通过服务器托管商完成,托管商将相关数据提交到服务器所在地通信管理局,通信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将数据传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备案号,例如:京ICP备xxxxxxxx号。在整个备案过程中,手续并不复杂,也不会产生费用,但是为什么数以千计的P2P平台只有几十家平台进行备案?这主要还是因为之前网贷监管处于空白地带,P2P平台仍抱着侥幸的态度,抱着等待有明确规定出来再说的想法。另外,由于网贷行业处于“三无”状态,一些平台还未取得相应的资质就开始运作平台,更别说网站备案了。 在这些已办理过备案的平台中,大多数是以企业的名义备案,不过仍有小部分平台是采用个人身份办理备案的。企业与个人备案的区别在于,企业备案需要企业营业执照以及公章、经办人的身份证等,而个人备案只要身份证即可;与企业备案相比,以个人身份进行备案的行为让人怀疑,个人备案看似简单快捷,但这其中存在不少问题。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有些平台备案号中的地址与实际经营的地址不一致,明明注册的地址是上海,备案号上却写的是河北。 从以往跑路的P2P平台来看,这些平台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没有备案信息。此次《指导意见》明确指出P2P网贷要实行备案制,相信没有办理备案的P2P平台都在加紧办理,不过,办理ICP备案在短时间内办下来比较难,至少需要2个月的时间。 为什么采用备案制? 随着《指导意见》的出台,P2P平台都会去进行备案的办理。在文章的开头,笔者说过,业内人士就监管层采用牌照制还是备案制的问题看法不一,现在监管层最终方案是采用备案制而非牌照制,这是为什么呢?这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原因:第一,P2P网贷还不稳定,如果给P2P发牌照就等于有了政府的背书,这就意味着告诉投资者P2P网贷是安全的,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事实并不是如此,同时政府也承担了较大的责任,如有风险则需兜底;第二,如果政府给P2P下发牌照在很大程度上则会限制网贷行业的发展,而备案制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只要平台符合相关的条件就可以去备案,真正体现了“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基本原则,可以充分调动平台的自由发展,也可以促进平台利用现有的制度进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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