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用户找回密码及备案注销申请方式变更

9月1日起,上海管局申请备案找回密码和注销必须先到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签名),连同主办单位身份证明(企业为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及域名证书(注销他人备案时才需提供)一起邮寄至:上海市延安东路1200号1703室陈小姐收(邮编:200003)。原有申请表格不再使用。具体如下:一、注销网站主办者自己的备案信息:注销本单位或本人的备案主体,需要提供带条形码的申请表、主体证件复印件,无须提供域名证书。如A公司拥有备案号沪ICP备0900****号,A公司要注销自己的备案信息。二、找回密码:提供材料同注销主体,无须提供域名证书。三、注销他人备案信息。主要是域名冲突。需要提供带条形码的申请表、主体证件复印件和域名证书。如A单位注册了域名,备案时发现该域名被B单位备案了。此时,如果备案号是上海的,A单位可向上海管局申请注销B单位的备案信息,注意,这种情况需要提供域名证书。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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