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爆:通信管理局:网站违规不备案将被罚万元,代备案走起

  10月28日,省通信管理局发布消息,自2014年11月1日起,凡被工信部通报的未备案网站,每发现一起,该局将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工信部第33号令),责令接入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民数量不断增加,我国网民已经有5.9亿,网站数量达到320万个。以前,我国对经营性网站管理较多,对非经营性网站一直比较宽松,随着网站数量的不断增多,对于网站的备案管理尤为重要。         据了解,在国内,很多网站都没有官方记录,域名指向该地的网站数量和实际备案的网站数量存在差距。很多个人网站、公司网站,甚至政府的网站都有这样的心态:反正网站不赚钱,怎么做只是自己的事情。         为了让相关企业负责人了解工信部第33号令,省通信管理局特意召开网站备案管理专题会议,邀请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部门负责人及互联网接入服务企业参加会议。会上通报了近期未备案网站情况、备案信息准确率情况、真实性核验材料电子化上传情况、违法违规网站查处关闭及处罚情况。山西联通、阳晨伟业公司还介绍了未备案网站治理工作经验。         针对个人网站、个人相册、个人blog、公司网站等是否都是备案的对象这个问题,省通信管理局的负责人说:“我们鉴别的标准是这个网站是否有独立域名或者独立IP地址,而且我们的备案完全是免费的,手续也很简便,不会给网民带来太多的麻烦。”         不过,对非经营性网站来说,并不是填写真实信息去备案就能万事大吉。法规还要求网站要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而且每年还要登录确认。         对于网站代备案管理的下一步工作,我省将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力争达到85%以上;同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真实性核验材料100%电子化上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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