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条文: 第五条 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主办单位为依法设立的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服务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 (二)具有与提供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活动相适应的专业人员、设施及相关制度; (三)网站或者频道有2名以上熟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有1名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 第七条 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和申请表。内容略,申请表下载。 (二)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明及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及简历; (四)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 (五)网站栏目设置说明; (六)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 (七)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 (八)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科学、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第五条说的是资格,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第八条说的是前置审批,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总结一下:申请书、申请表,营业执照,网站负责人材料,域名证书,网站栏目设置,其他说明。 正规的医疗网站备案程序: 1、到当地卫生厅办理前置审批; 2、到icp网站备案; 躲避方法:这可是大家关心的,先以非医疗网站备案,比如用个人主页的形式,备案以后换成医疗的内容。这是目前是最切实可行的方法。但也有两个问题: 1、最好是网站上线以前做,否则可能会影响到搜索引擎优化; 2、目前政府的网站管理还不到位,不会查到什么问题,但以后管理完善以后,也许还需要完善快速备案。 所以,劝有资质的医疗单位,能完善备案还要完善备案,以免以后整顿时承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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