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及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属于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求,网站接入者必须履行“先备案,后开通”的原则,否则将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对接入服务商处以每个网站1万元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http://www.chinaeclaw.com/readArticle.asp?id=2868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http://www.chinaeclaw.com/readArticle.asp?id=2867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http://www.chinaeclaw.com/readArticle.asp?id=2876 从即日起,对网站一律实行:先备案,再开通 的原则,网站必须完成备案后才能开通,开通后务必立即上传ICP证书,并将ICP备案号码标注在网站首页底部,链接向http://www.miibeian.gov.cn 另外,对于尚未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ICP备案的网站,将依法予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关闭网站,对接入者处以每个网站1万元的处罚。凡逾期未办理ICP备案手续,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负。如虚拟主机在本公司申请,本公司可以免费带备案 个人网站快速备案需要提供网站域名,负责人的身份证名称,身份证地址,身份证号码(地址需完整注明所属 省 市 区) 公司备案需要提供网站域名,公司名称和证件号码,公司地址,法人身份证名称,身份证号码 备案问题提交到网站“有问必答”里,我们帮助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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