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提供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应提交下列材料,提交材料需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1.申请书和申请表 填写申请书和申请表,盖章后随其余材料一起提交。2.主办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机构法人证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3.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性知识宣传的,应当提供1名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的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经现场审核无误后即可带回。 申办机构为非医疗机构的,需提供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签订的有关服务或聘用协议。 申办机构为医疗机构的,负责提供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或审核人员为非本单位执业医师,需提供与其签订的有关服务或聘用协议。 4.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5.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简历;6.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7.网站栏目设置说明;8.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9.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说明;10.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1.保证医疗保健信息来源合法、科学、真实、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12.申请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13.涉及性心理、性伦理、性医学、性治疗等性科学研究内容的,提供具有仅向从事相关临床和科研工作的专业人员开放的相关网络技术措施说明。14.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开办经营性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的,除应提交上述所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15.企业章程;16.收费栏目及收费方式的说明17.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18.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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