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的子公司,是一个内资公司还是外资公司,这个子公司能拿 ICP

由WFOE(Wholly Foreign Owned Enterprise)100%持股的公司可以办理非经营性网站的ICP备案,但不确定是否能办理经营性网站的备案(我没找到明确禁止此类公司备案的法律法规,但进行经营性网站备案必须首先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公司能否获得这个许可证存疑,需要另开一题了…) 我电话咨询了工信部的主管网站备案的电话 010-66411166, 对于非经营性网站的ICP备案,服务器在中国的WFOE的全资子公司是可以办理的。对于经营性网站的ICP备案是否能进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从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的行业限制的角度,WOFE的全资子公司从事某些特定领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是被禁止的,也就是说,从事这些特定的服务内容你没法获得商务部门的批准,也没法从工商局得到相应对的经营范围,更走不到进行ICP备案这一步。WFOE本身作为一个外商独资公司,在进行境内的再投资设立的新公司时是依旧要比照《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的,对于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这个由WFOE设立的新公司也不可以进行投资。根据《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有些互联网信息服务是属于禁止类的,如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等。《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 (二000年 第6号)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本企业的名义,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企业或购买其他企业(以下简称“被投资公司”)投资者股权的行为。第三条 …… 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比照执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在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投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十、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2、从获得工信部许可的的角度,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都没有明确限制WOFE的全资子公司从事经营性网站业务。但是,根据国务院2001年颁布、2008年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我对WFOE的全资子公司获得行业许可持保留态度(如果有其他看法,请不吝赐教)。如果不能从工信部拿到《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不能进行ICP备案。《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第六条: ……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这一规定禁止了外资实际控制的公司经营增值电信业务,WFOE的全资子公司虽然不是外商直接控制的公司,但归根结底实际控制人外资,所以从法理上、国家政策的态度上来看,我都对WFOE的全资子公司获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持保留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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