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网吧擅播《败犬女王》遭拒,诉网吧播放《福气又安康》遭驳回,遭十余名代理商集体退代上演“全武行”……近年来高举“反盗版维权”大旗的北京网尚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网尚”)最近过得不太如意。不过网尚公司却表示,这是少数代理商企图用非法手段达成不正当商业目的,协商不成即散布谣言,甚至召集和鼓动社会闲散人员闹事。年入千万只是“皇帝的新衣”?反盗版维权也能赚大钱?网尚的传奇述说这样一个故事:反盗版不仅是一种正义的事业,也能成为一夜暴富的“朝阳产业”。网尚2004年由美国IDG投资设立,号称“中国最大的数字娱乐内容服务提供商”,拥有国内外主流影视娱乐节目的版权。由于前几年中国盗版风行,网吧更是重灾区之一。从2007年开始,网尚开始通过打击网吧盗版影视作品获利。一般的做法是,将旗下影视资源的版权授权给代理商,由他们向网吧取证并提起诉讼,赢得官司由网尚、代理商和律师三方分成。要成为代理商,就需要向网尚缴纳加盟费,省级代理费用一年200万左右,100家网吧一年的代理费用30万。网尚表示,通过这种商业模式,代理商每年可以轻松地赚到上千万甚至上亿元。一时间,全国各地梦想一夜暴富的人们纷至沓来,携来代理费多则百万,少则数十万,北京一位汽车经销商甚至将股票全部清盘,将房产抵押取得贷款,加盟这个全新的商业模式。代理商为网尚带来了约1.7亿元的加盟费,但是一些代理商表示自己没有获得相应的收益。一名知情人告诉《IT时报》记者,一年多来,六成加盟商亏损,三成平手,仅一成有赚。绝望的代理商爆发了,纷纷将矛头指向网尚。去年12月10日,10余名代理商冲到网尚要求退代,网尚相关工作人员与代理商发生辱骂、推搡,最终惊动了大楼的物业及民警。这些画面被人拍成视频,在网上疯传。靠“反盗版维权”谋利只是浮云据《IT时报》记者调查,想要靠“反盗版维权”谋利,难度很大。许多网吧对网尚四处宣战的模式已有所防备,去年以来网尚多次起诉网吧侵权宣告失败。如今,不少网吧已采取链接跳转或直接链接到视频网站的方式,来规避版权风险。目前,可以被取证的侵权网吧寥寥无几。代理商面临的另一个难题是,网尚提供给代理商的影视版权作品比较旧,一些网吧院线系统中已处于不收录的状态,自然不存在盗版问题。即使上法庭打官司,网尚的代理商们也很难获得“好处”。河南一名代理商王先生告诉《IT时报》记者,目前法院对待影视版权的团队化维权多采用和解的方式,赔付金额仅为千元左右。而对于代理商而言,算上诉讼费、立案费、律师费等成本支出,总费用往往大于赔付的费用。一名浙江代理商抱怨,他经手的案件,最高获赔金额仅1000元,每次维权都赔本。令代理商更为绝望的是来自最高司法系统的态度。去年1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做好涉及网吧著作权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使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网吧影视系统,如涉及侵权,网吧免责。这意味着,代理商只能将被告锁定为一些网吧影视系统提供商,起诉难度大大增加,赔付金额也将降低,收回成本越来越难。上海网吧协会:不支持以维权谋利以维护知识产权的名义来盈利不是没有先例,但如果将版权批量地授予代理商、将其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是否有利于版权行业的健康发展?文化部相关部门负责人此前表示,反对任何打着“维权”旗号为公司开展业务,反对任何利用“维权”谋取利益的行为。该负责人说,正常打击盗版是应该的,但方式要正确。北京网吧行业协会副会长里航也表示,反对网尚公司这种反盗版的商业维权行为,他呼吁业界尽快出台网吧影视内容监管办法。上海网吧协会副秘书长方志平告诉《IT时报》记者,这种商业模式本身是合法的,但是他们并不支持通过维权来谋利。“我们支持网吧通过正规的、有资质的第三方网吧影视系统,向网友提供视频服务。网吧的健康发展需要正确的引导,而不是强行的遏制和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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