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网站(征收拆迁中的入户调查登记到底是什么)

导读: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会对被征收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一些被征收人对于这个重要环节不够重视,要么是坚决不配合、不让工作人员进门,要么是不看结果,草草就在调查材料上签了字。关于“入户调查登记”,我们究竟应该关注哪些细节?又是否有办法对其结果实施救济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5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9条规定,房屋征收评估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被征收房屋情况进行调查,明确评估对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受托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征收范围内房屋情况……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问题一:为什么要入户调查登记?进行入户调查,首先是为了从根本上保证征收过程的公开、透明及公正性。其次,征收部门往往需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房屋的区位、居住成员状况、房屋结构、附属物、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以便为政府决策、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提供全面的数据依据。如前所述,征收调查登记的结果还将成为评估环节的基本依据和前提,最终将会直接决定被征收房屋的补偿结果。问题二:什么时候做调查登记?调查登记一般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进行,房屋征收部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应当以调查结果为依据。问题三:由谁来做调查登记?通常情况下,入户调查登记工作是由房屋征收部门、经依法选定产生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一起进行的,居委会、物业等比较了解基层情况的工作人员也可能陪同参与。问题四:怎么做调查登记?房屋征收部门一方面要从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资料,另一方面也要实地入户调查,对房屋的区位、家庭成员状况、房屋结构、附属物面积等进行调查登记。入户调查开始时,征收方安排工作人员持入户调查通知书到您家进行调查、登记。工作人员应当对现场房屋及附属物分单元和类别进行拍照、录像、编号,建立档案,做到一户一档。问题五:我们应该怎么做?1.房屋权利人应配合房屋情况调查登记工作,帮助其制成符合实际情况的调查登记结果:需要出示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资料,便于工作人员登记;同时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户口本、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交给工作人员。2.在调查过程中如有异议,需要及时指出。3.工作人员会把调查结果给被征收人及其他参与调查登记的单位签字。被征收人应当对房屋征收部门制作的房屋情况调查登记结果仔细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方能签字,并保留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的调查登记的书面凭证。如果发生争议,调查登记结果可以作为被征收人的有利证据。问题六:调查结果如何处理?一般来说,调查登记结果会在调查结束后,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也会在地方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发布,被征收人要及时留意。如果没有看到调查结果,可以主动索取,征收部门有义务免费提供。问题七:如对调查登记结果有异议,该如何救济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是典型的多环节的综合过程,具有多阶段行政管理的特征,征收部门在此过程中会作出诸项不同的行政行为。其中,有的行政行为如征收补偿决定,由于对被征收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是可诉的行政行为;有的行政行为只是为作出征收决定或者补偿决定创造条件,并通过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产生相应法律效果,而其本身并不直接设定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此类行政过程性行为,通常不产生终局性的法律效果。调查登记结果就属于这类行政行为,被征收人只需要核实登记情况是否属实即可,调查登记结果本身不能复议或者诉讼。但被征收人可针对依据其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从而对自身的补偿权益实施救济。最后要提示大家的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因此,在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被征收人不要试图抢建、扩建或改变房屋用途。因为房屋征收部门在前期早已经通过卫星拍照、实地勘测等方法确定了房屋基本状况。想在这个问题上钻空子,几乎没有成功的可能。你们那里的入户调查都是什么样的?在评论区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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