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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编剧都不敢写的情节,在现实中总会屡屡发生。真实发生的犯罪案件,永远超出编剧的想象。看过辣么多电影,鱼叔觉得,最惊悚、最刺激的其实往往不是恐怖片,而是以真实事件改编的犯罪片。如果是犯罪纪录片,则更为刺激。今天,鱼叔就为大家介绍一部,比恐怖片还惊悚的犯罪纪录片——《晦暗真相》צל של אמת这部 Netflix 出品,以色列拍摄的纪录片,在外网口碑不俗。IMDB上有 8.1 分的好成绩,烂番茄上也有 87% 的喜爱度。然而在国内,却几乎是「凉透了」。豆瓣上连评分都没有。短评区里只有 5 条评论,标记想看的人数也只有 53 人。国内唯一找得到的资源底下,只有一条评论,还是在为它鸣不平:「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不火?」鱼叔今天就本着「绝不放过一部好片」的信念,把这部真人真事,无数反转的纪录片,推荐给大家。该片记录的是 13 年前,以色列的一起爆炸性的 13 岁女童谋杀案。2006 年的一天,13 岁的女孩蒂儿,放学后没有照常回家。察觉情况异常的父母立即到处搜寻蒂儿,然而遍寻无果,只能报警。警察进入学校,搜进了女厕所,终于才发现了异常——女厕一尘不染,所有的隔间门全都打得开,只有第三间的门被锁住了。直觉这间厕所有问题的警察,立刻爬上顶棚,于是就看见了这惊悚的一幕:蒂儿头靠墙角,坐在马桶上,浑身是血。显然,她已经死了。负责此案的警察说,「我处理过 204 起凶杀案,而这个案子,是最为触目惊心的」。案发一周后,警察将视线集中到了学校的瓷砖工罗曼身上。面对警察的盘问,罗曼始终含含糊糊,说不清自己当天穿了什么衣服,也说不准当天做了什么。非常可疑了。警方立即将他逮捕审讯。审讯过程中,罗曼坚决否认自己杀人。而在审讯的同时,警方还开展了对罗曼背景的调查工作。罗曼是乌克兰人,没有以色列的公民身份,他所持有的签证是游客签证,身份极其不稳定。而与此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他也是透明人一般的存在。学校里没人对他说早安,走进办公室也不会有人和他打招呼。接着,警察还发现作为社会边缘人的罗曼,最大的兴趣是收藏各类刀具,而就在命案发生前几天,他还在浏览一篇「如何制服敌人」的文章。此外,警察还在罗曼的电脑中发现了 250 多张色情图片。而这些色情图片并非成人,全是幼女。面对无数指向自己的线索,罗曼不但不招,反而还更加坚定,反复强调着自己没有杀蒂儿。而罗曼这样的反应,正是体现了杀人犯必要的素质:冷静且功于心计,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强大的自律。这是一个人成为凶手所必须具备的能力。确实,审讯录像中我们也看得出罗曼的确有些异常。审讯暂停,警察们离开房间,罗曼会用眼神仔细确认所有的人都已离开,然后双手半掩嘴唇,突然唱起歌来,「黑乌鸦,黑乌鸦,你为何于我头顶盘旋,你今天不会捕获猎物,黑乌鸦,我不是你的猎物。」而当他警觉地发现警察们返回房间时,又会立即停止歌唱,马上把手从嘴上拿开,回到原本的动作。审讯多日都没有任何进展的警方,开始在他身上采取新招,直接骗他说,警方已经在他的物品中发现了蒂儿的血迹。罗曼先是矢口否认说「那不可能」,可在警方的再三逼问下,他开始改口了,说,事发当天他在男厕看到了几滴血迹,那也许是他不小心踩到的。有了突破口,警方继续询问,「你猜我们是在你的哪件东西上发现的蒂儿的血?」罗曼含糊地回答,「也许是在我的工具上。」警察追问,「哪件工具?」罗曼说,「也许是我的刀子上。」这可是重大突破。通过假设式的审问,警方发现他的思维逻辑与罪犯常有的逻辑是吻合的,即以一种寻找作案漏洞的心态,回溯这个「沾血」的问题。罗曼渐渐露出马脚,警方也立即乘胜追击。他们派出了一个线人潜伏在罗曼的牢房中,线人不断与罗曼走近关系,取得信任,变成朋友,最终无话不谈。在线人的追问下,罗曼终于松口了,说,也许真的做过,但自己不记得了。接着他谈起关于弟弟的事。曾有一次,罗曼和弟弟起了冲突,于是揍了弟弟一顿,甚至揍得弟弟尿血。那时候他完全陷入疯狂,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而后,他哭了起来,承认自己确实杀了蒂儿,但就是记不清了。随后,他还向线人认真展示了杀害蒂儿时的全部过程和细节。罗曼归案并招认,故事讲到这里,这只是一起凶手狡猾的普通凶杀案而已。然而事情并没这么简单。在罗曼招认后,两位律师负责了他的案子。与往常的工作方法一样,律师们进入监狱与罗曼会面了解案情,可当会面结束后,律师们发现,事有蹊跷。「如果他是凶手,我就不干律师这行了。」镜头前,律师皮格斯十分激愤地提出 6 个疑点:1.凶杀现场充满了血迹、鞋印、头发、DNA,而如果罗曼真的去过现场,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有;2.警方在罗曼电脑中找到的「幼女色情照片」,经过查证后发现,那是成年女性的色情照片,而这证明了罗曼并非恋童癖;3.在学校从事铺瓷砖工作的罗曼,当时正在申请以色列公民身份,而事发一周前,罗曼的儿子也刚刚降生。他的人生正处于逐渐圆满的上升期,一切都有盼头,在这样充满希望的节骨眼上,他没有任何杀人动机;4.罗曼的希伯来语很差,仅仅掌握工作中必要的几个词汇,而在审讯中,他甚至连警察说的「嫌疑人」一词都听不懂,这样艰难的沟通下,他是如何认罪的?5.审讯中,罗曼经历了侮辱式的提问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警察张牙舞爪地说他是个变态恋童癖,不断地催促他赶紧认罪,甚至还编造出妻子打算跟他离婚的谎言向他试压,而作为社会边缘人的罗曼,根本无力应对这些压力;6.警方拿出并不存在的 DNA 检测结果欺骗罗曼,告诉他「我们在你身上找到了死者的 DNA 」,这彻底击垮了他的心理防线,让本来正常的他记忆错乱,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杀了人。这一系列操作,在律师看来,都是警方为了罗曼能够尽快认罪而有意为之。而另一个促使罗曼认罪的关键信息,也并不那么可靠:线人。原来,警察与线人之间是雇佣关系。警方每天支付线人 300 元工资,而一旦罗曼招供,那么线人会得到 12000 元的额外奖金。由此可见,线人的动机也并不单纯。线人十来天的时间里不断给罗曼洗脑,劝他尽早认罪,告诉他尽早认罪会被判过失杀人,六七年就放出来了,而一直拒不认罪,反而会被判在监狱里呆一辈子。因此,罗曼认罪的内容实际上是线人一句一句教给他的,就连那个「曾把弟弟打到尿血」的信息,都是线人为罗曼编好的。甚至当罗曼去指认作案现场的时候,都不知道发生命案的厕所在几楼,在左还是在右,就更别提他用什么武器刺伤了女孩的哪个部位了。这些他一概不知,从头到尾就只是在警察的「提示」下,不断承认自己没做过的事情。可以说,有关案情的所有细节,罗曼全都说错了。是否跟踪受害人、命案地点、尸体姿势、死者伤口位置、是否强奸以及谋杀时使用的武器,这一切罗曼全都不知道。他更像是无辜的。而此时再看当初那段罗曼趁警察离去时唱歌的画面,倒更像是他为了自己未卜的命运,而做的无谓的祷告了。其实,这起凶杀案发生之初,就在当地立即引起了恐慌。学校的孩子们都认为凶手就徘徊在身边,这让他们十分恐惧,甚至有的女孩子几个月都不敢一个人睡觉,更不敢一个人去洗澡和上厕所…除非凶手归案,否则人心惶惶是不能终止的。因此,警察面对的舆论压力是巨大的。而巨大压力下警方承诺,要在「24小时」之内,将凶手缉拿归案。但实际上,案件过去一周,急于追凶的警方先后逮捕了几名嫌疑人,而后不久这些嫌疑人又因为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而被释放。一筹莫展的警方,甚至寻求过当地灵媒的帮助——这简直是无稽之谈。而罗曼的出现,则是因为蒂儿学校的一名心理老师回忆起自己曾在命案当天遇见过一个神色慌张,鬼鬼祟祟的男子,而那名男子是学校的园丁。然而,这名园丁却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当天并不在场。于是,所有的怀疑就都集中在了瓷砖工罗曼身上。原因是,罗曼与那名神色慌张的园丁长相神似。警察像是为了尽快拿到业绩似的、急匆匆找到一个最适合当替罪羊的人选,然后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安在他的头上,最后无所不用其极的逼他认罪。可是无论此案多么疑点重重,法庭上,三名法官还是一致认为罗曼就是凶手,最终判处他无期徒刑。瞬间,舆论上出现了四种声音:律师和鉴定专家说,「这不可能」。警察和法官说,「这个结果我很欣慰」。蒂儿的母亲说,「凶手不找出来我誓不罢休」。而民众则开始出现无休无止的阴谋论,人们认为罗曼是无辜的,他们开始组织社团,集会抗议。事情闹了 6 年之久,罗曼一直被关在监狱里。这时候,有一个人出现了,他化名 AH 来到警察面前说,「正在坐监狱的那个人是无辜的」。而真正的凶手,是他的前女友 AK。AH 说,他和 AK 在一起的时候,曾有一天晚上 AK 带着一包工具血淋淋地回到了家,向他坦白说自己杀了人,还展示了一包沾满了血的工具,而之后不久,蒂儿被杀的新闻也传了出来。神奇的是,这位 AH 在警方面前,把作案所用工具,作案地点,以及逃跑方式全部说准了。据 AH 所说,AK 常觉得自己身体内有一匹母狼,这匹母狼喜欢血腥味,叫她杀人,而蒂儿就是 AK 在「体内母狼」的怂恿下被杀害的。听到 AH 所说的故事后,警方大为震惊,立即安排了以色列权威的测谎专家为 AH 测谎。经过三轮测验,测验结果都显示,AH 说的就是实话。与此同时警方还查到,在蒂儿命案发生前六个月,AK 就曾因随身携带猎刀而被警方逮捕过一次。警方立即将 AK 逮捕。审讯中,AK 承认自己喜欢血,承认了看见人就像杀这个癖好,她说在她眼中,「人是会走路的汉堡」,可以随意砍杀。而对于是否杀害蒂儿,AK 始终含糊其辞。最终,法庭以 AK 精神状态有问题为由,将此案判定为「无法宣判」。之后,AK 被送往精神病院。在 AK 入院接受封闭治疗的三年后,更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先是 AK 的室友亚娜突然自杀,自杀前,她把 AK 杀害蒂儿的经过告诉了自己的好朋友梅。而梅在接受警方采访,并将亚娜所说的事情告诉警察的两天之后,便也自杀了…这些知道「真相」并自杀的女孩,和 AH 并不认识,也从未有过串口信儿的机会,然而他们所说的 AK 杀害蒂儿的经过,竟然是完全吻合的。但可疑的是,警方采集了 AK 的DNA样本,却在蒂儿案现场找不到一丝吻合的迹象。时至今日,AK 已经从精神病院出院;罗曼仍被关在狱中,并依然坚称无辜;蒂儿的母亲仍在寻找真凶,要求警方重启案件;而以色列警方拒绝合作。真相扑朔迷离,难以水落石出,除了死去的蒂儿和真正的凶手,事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可能大众永远都不会有人知道了。其实,在真相水落石出之前,这个案子里的受害者不止是蒂儿一人,其中还包括罗曼(如果他真的无辜),以及蒂儿的同班同学。在罗曼被宣判后,关注此案的热心群众仍在不断挖掘蒂儿生前的人际关系。他们最终得出结论,作为一个优秀出挑的女孩子,蒂儿很可能是被同学杀死的。于是,蒂儿的两位闺蜜就瞬间变成了众矢之的。人们在网上发帖,一口咬定她们就是杀害蒂儿的凶手;还有人跑去她们的社交网站留言,又是诅咒又是辱骂;街道上还流传起民间自制的,印有她们照片的通缉令;甚至她们还被网友人肉出诸多家庭信息、成长背景,而这些也都被编造成一个个杀人凶手巧妙脱罪的故事。 似乎这是个定律——真相越是虚无缥缈,急于寻找答案的人们就越是像蝗虫一样,迫不及待地要在每个与事件相关的人身上咬上一口。这让我想起去年沸沸扬扬的「重庆公交车坠江案」。去年 10 月 28 日,重庆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迎面而来的小轿车相撞,然后坠入江中。这个事件的调查结果是,大巴的坠江是由于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致车辆失控。而在事故刚出,全车乘客生死未卜之际,现场围观群众给小轿车的司机拍了张照片传到了网上,一时间引起轩然大波。重大事故发生,原因尚不知晓,急于寻找出口的围观者们立刻找到了最好的靶子——大事故+女司机。喷子们喜闻乐见的标配了。当时网络上的声音是这样的——已经开始呼吁死刑了。为了让事件中的负面角色显得更加「死有余辜」,甚至还有人凭借一张照片,捏造出一个完整的剧情:大巴车正常行驶,而女司机驾驶的小轿车变道逆行,而大巴车之所以坠江,全是因为为了避让小轿车。于是「小轿车逆行论」迅速传开了。一众营销号也纷纷传播起来——甚至有些新闻官微都开始笃定地报道起「女司机逆行」。现场调查报告都还没出,人们就已经凭直觉找到罪魁祸首争相凌迟,用变异传播制造舆论狂欢,给同为事故受害者的女司机安上了莫须有的罪名。这就是为什么我说还原真实事件的纪录片,永远比恐怖片还惊悚。因为这里面除了刷爆下限的恶意,还有无数由此衍生而出的,假以「正义」之名的愚昧和暴力。我一直认为人性本恶,之所以我们拥有了这个和平善良的环境,一切都是教化的缘故。生而为人,我们不断学习克制,学会善意,而那些我们口中的「变态」、「恶人」,实际上就是不以社会尺度约束自己的人。他们十恶不赦,是因为他们从未有过底线。可是,在尺度学习的同时,我们中还常有人滥用这些标准。这就是愚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常能在那些十分恐怖的恶性事件中看到人性的无数种形态。而其中每一种,都值得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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