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北京市工商局网站发布《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其中“十二五”时期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第八条明确指出政府管理与网站自律相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内容如下: 电子商务监管的总体思路是:电子商务服务发展与监管并重,政府管理与网站的自我管理相结合,并遵循以事前防范为主、以信用管理为主,以及联合监管、以网管网、依法监管的管理思路。 整合管理职能,实现涉及电子商务管理的政府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形成联合监管的合力。坚持并扩大合法商务网站的备案范围,推进经营性网站实名制,提高经营性网站信息透明度。加强现代科技的应用,完善电子商务监控平台建设,利用搜索引擎技术,实现对北京电子商务网站的监控。 加强对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聚集度高的企业,提供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平台服务的企业,以及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服务三类企业的监管。推动大网站实现自律管理,并以此间接地实现对众多中小网站的管理。制定促进电子商务管理的相关制度,积极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加强自我管理。利用技术手段,不断提升查办涉网案件的能力,加强对电子商务活动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以及广告违法等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规范网络交易行为。进一步加大电子商务管理的立法进程,对《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 从上述内容中可以看出,北京市工商局将在2011年至2015年这五年内持并扩大合法商务网站的备案范围,推进经营性网站实名制,提高经营性网站信息透明度。备案所涉及的网站范围将包括一、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聚集度高的企业;二、提供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平台服务的企业;三、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虚拟空间租用服务。这三类企业网站不仅要在通信管理局进行网站备案,更要在工商局进行实名备案才能够合法经营。此举意在规范网络交易行为,促进电子商务和经营类网站的健康发展和诚信机制的建立,降低网络投诉率和假冒伪劣商品在互联网的流通。 目前,国内其他城市工商管理部门尚未对经营性网站扩大备案范围和实名制做出明确规定。但此规定在北京率先推行,未来很可能扩展至全国范围。未来,很可能电子商务类网站、IDC服务商、以及提供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的行业网站、地方社区、游戏点卡等虚拟商品交易网站都需要到工商局实名制登记备案。上周曾传出广东个人网站备案新规 备案数量超5家须完善资料,北京地区网站需在公安局“签字画押”,再次备案。政府部门对互联网的市场管理职能正在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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