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广电限广令谈互联网整治 一刀切很可能此消彼长

 昨日一则新闻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广电总局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并要求各级电视台立即清理并撤销2012年的电视剧插播广告时段,重新编排节目和广告。一直以来,电视剧插播广告一直令人们头疼不已。尤其是医药类、电视购物类广告,不仅广告时间长,且存在严重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行为,对于视听体验有着极其严重的影响。被电视观众广为诟病。不少人也深受其害甚至引发了不少因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官司。此次限广令一出,从明年起国内电视剧插播广告的行为很可能销声匿迹,但电视广告带来的影响和问题仍然存在。  对于限广令,普通电视观众无不称快,对于电视台来讲肯定暗地叫苦。目前江苏卫视、天津卫视的广告部负责人日前已率先宣布取消电视剧的中插广告。据行内估算,此规定一旦实施,全国各地电视台预计损失不少于200亿元。由广电限广令不禁联想到互联网近年来针对违法不良信息进行的一系列整治,其中有不少相似之处。同样都有着好的初衷,一刀切的过程,不能治本的结果。  一刀切很可能带来此消彼长的后果  限广令的出台,其初衷是十分正确的。即从过去二十多年国内电视发展中吸取经验教训,宁愿牺牲一部分电视台的利益,也要保障电视观众的良好视听体验,才能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的冲击下保证电视更长远的发展。互联网整治的初衷则是净化互联网环境,对违法不良网站严厉整治,牺牲部分正规网站的利益,保证网民利益并给创业者提高一个更好的创业环境,促进互联网创新和长远发展。然而,不管是限广令还是互联网整治,在整治力度上多少过于严厉,甚至一刀切。这很可能带来此消彼长的后果。不能完全根除电视剧广告、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带来的负面效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正常发展的态势。  近年来,广告作为电视台的主要收入来源,确实让不少电视台在营收上取得质的突破,赚的盆满钵满,完全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可能对于一些运营业态较好的电视台,只是盈利减少,但并非灾难性后果,如CCTV,湖南卫视等。但对于一些运营业态表现不好的地方中小电视台,打击却是致命的。一些主要依靠电视剧广告维系运营的电视台很可能会因此陷入困境。一刀切的禁止电视剧插播广告,很可能让一些电视台另辟蹊径,如剧前或剧后广告增多。其他节目电视广告费提高、电视剧植入式广告爆发等现象。虽然一些电视台明确表示不会增加剧前剧后广告时间,但不能保证所有的电视台都有这样的觉悟。这对于电视观众来讲,仅仅是广告换了个时间,虽然剧中没了广告,但平时广告也没少看。其他节目时间段广告价格飙升也不利于电视台运营业态的平衡,同样严重影响视听体验。而植入式广告的增多会让电视剧质量大打折扣。限广令的一刀切很可能让电视剧广告的整治得不偿失,此消彼长。如不能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电视剧广告制定更科学的差异化管理办法,短期内仍无法根治电视广告带来的不良影响。  互联网整治同理,无论是CN域名限制个人注册推行实名制,还是网站拍照备案新政,虽然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的蔓延增长。但也一定程度上让一些中小网站和创业者的正当利益受到牵连。殊不知前两年流行一股网站搬家潮,不仅很多违法不良网站将服务器和域名注册搬迁至国外,避开整治。一些正规网站也因担心网站利益受到牵连,为了规避风险将网站采用国外服务器和域名注册商。确实这几年,互联网色情网站、违法网站大幅减少,但仍有一些网站不能彻底根除,此消彼长,打擦边球,转移海外地下运营更难于管理。一刀切对创业环境产生的危害也是得不偿失。像CN域名新政实施以来,cn域名一直不断下跌,失去原有市场,中小网站建站CN域名已经不是首选。  另外,不管是广电限广令还是互联网整治对于两个行业的对巨头影响不大,而对于中小电视台和中小网站的影响却十分严重,其正当利益无法得到保障。像CCTV、湖南卫视、江苏卫视这样的电视巨鳄,限广令下依然有盈利渠道,而一些中小电视台却失去了主要的盈利模式。互联网整治方面近期就有一个很好的例子,近日盛大文学再度打击盗版侵权,一批盗版侵权小说网站被关闭,站长受罚获刑。虽然中小网站盗版侵权现象危害严重,但像之前百度文库事件的不了了之也表明互联网整治,治小不治大,难以治本。希望今后,不管是广电限广令还是互联网整治都可以尽量避免一刀切,分而治之方可避免此消彼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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