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观点:社区营造的实践逻辑不仅符合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要求,而且有利于深化基层党建治理坚持安居乐业方法论有助于物业企业成为基层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营造的得力助手2021年3月,我国正式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十四五”规划),将“儿童友好”首次纳入五年规划。同年9月30日,国家发改委联合22部门发布《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鼓励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起步,以点带面夯实基础。社区营造何以实现“儿童友好”?自“儿童友好”的概念引入国内以来,我国各界围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纷纷展开了探索和研究。从已有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来看,社区营造的方式已被广泛应用于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且取得显著成效。那么,采取社区营造的方式是否有利于实现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的目标呢?“十四五”规划和《意见》中,我们发现“儿童优先,普惠共享”、“多元参与,凝聚合力”、“推进城市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开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等原则和要求表明,“以儿为本”、“空间改造”、“全程参与”和“多元联动”是实现社区“儿童友好”的关键要素。社区营造是我国社区治理的创新性探索,其实践逻辑具体如下:1、以基层党建为引领;2、以居民需求为本;3、重视居民主动参与及社区内生力量的培育;4、采取改造社区空间的方式促进社区共同体的建构。结合上述有关“儿童友好”和社区营造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社区营造的实践逻辑不仅符合儿童友好社区的建设要求,而且有利于深化基层党建治理。这或许便是社区营造在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中被广泛应用的原因。社区营造中有哪些可改造空间?相对“空间改造”,“以儿为本”、“全程参与”和“多元联动”的思想已广泛应用于我国基层社区治理,且比较容易令人接纳。因此,在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营造前,我们需要明晰“空间改造”的内涵。我国学者蔡静诚和熊琳在《“营造”社会治理共同体——空间视角下的社区营造研究》一文中的研究成果给予了我们思路。他们认为社区空间改造应以居民为核心,并可以从人(社会空间)、文(文化空间)、地(生态空间)、景(柔质空间)、产(经济空间)五个维度进行介入。基于此,我们从建设儿童友好社区的视角出发,分析、总结了社区营造中落实“空间改造”的具体措施,如表1所示。“儿童友好”社区营造,物业企业该如何做目前,创建儿童友好社区已成为基层政府的重要工作之一。作为基层社区治理多元主体,物业企业是否能为基层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营造提供协助?为此,我们将物业企业的安居乐业方法论与“儿童友好”社区营造进行了交叉分析。我们发现安居乐业方法论“114”模式中“安为本”、“居有序”、“乐有益”和“业为根”的核心内容涵盖了空间改造的五个维度。同时,安居乐业方法论的“6+1”管家服务体系可以有效落实所对应的营造措施。因此,我们认为坚持安居乐业方法论有助于物业企业成为基层社区开展“儿童友好”社区营造的得力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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