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互联网基础管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部信管函【2016】485号内容要求,目前国家工信部为了加强备案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
定于2018年9月10日,扩大备案系统短信息核验试点范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试点工作开展地区为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等15省(区、市)。
二、本次试点工作分两批次开展:
第一批次:2018年9月10日,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等7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
第二批次:2018年9月24日,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等8省(区)开展试点工作。
1、未提及的省市暂不需要短信核验。以您收到的短信为准,如果您的备案区域非以上试点省市区,而又收到短信验证码的,请及时联系反馈给我司客服人员,有我司客服人员帮您操作验证并联系管局核实信息。如果您备案的手机号非以上试点省市,也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的,则无需理会。
2、关于短信发送:接入商把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后,一般5分钟左右备案法人的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的手机号即可收到有验证码的短信。请您在24小时内完成备案信息验证。您可以按照短信里面的验证地址进行备案验证;或者您把验证码提供给我司客服人员,由客服人员帮您递交验证。如24小时内未收到验证码的请及时到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网站上面手工填写信息获取验证码;或者联系我司客服人员帮您操作重新获取验证码。
为了不影响备案审核;请收到短信验证码后立即进行核短信核验,请您在备案信息递交后留意查看手机短信;尽量不要启用短信拦截功能,以免备案短信被拦截无法及时完成备案短信验证。
3、短信验证操作步骤如下:
(1)收到工信部发的短信验证码后,可以根据短信里面的地址访问进行备案验证,或者访问工信部网站
所在省市通管局网站进行短信验证。
(2)点击管局网站页面右下角【备案短信核验】按钮,进入核验页面填写验证码等信息进行核验
(3)填写核验信息《验证码、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后六位数》并完成图形验证,点击【提交】按钮。
如果法人和网站负责人不是同一个人,那么法人和网站负责人手机短信验证码都要进行核验;两人核验全部完成才算是短信核验通过。
(4)通过验证后系统提示完成如下图:(如果备案时网站负责人不是法人,那么短信核验后系统会提示继续核验字样)若核验证件号码后面6位数输错5次,系统会提示短信核验失败,届时您的备案申请24小时后将被工信部系统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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