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注销,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备案网站备案注销:备案注销,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有哪些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填写后需加盖公司公章);  (2)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3)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清算组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3条第2款的规定,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含饭店、宾馆、酒店、酒吧、KTV、OK厅、咖啡馆、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部门等所有经营酒类商品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都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天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贸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时需要的相关材料有: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2、食品卫生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  感谢您的咨询,如需要了解更多信息或是需要帮助可向本站的在线咨询顾问咨询。(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十条:“登记表上的任何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酒类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自酒类经营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销登记或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自动失效。商务主管部门应定期与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注销或吊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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