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要备案?为何?

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所在地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该管理办法将于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a. 各单位收到账号密码后,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使用;b. 凡该账号发生的所有数据上传,均视为公司行为,请慎重使用;c. 公司联系人员发生变动的,请及时至我局备案,更新相关信息;d. 不得利用账号上传与真实性核验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将永久冻结账号;4、 各公司在提交备案信息后3天内将核验单上传,逾期我局将退回备案信息,重新走备案流程。5、 公司应仔细核验备案信息,我局将开展备案信息真实性抽查工作,对于上报虚假备案信息的单位,将冻结核验单上传账号,并不予审核该公司提交的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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