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统一是否在网络上完成?如何操作?

据国家信息产业部的相关规定,在国内开办网站,应当履行备案手续。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网站。在各地通信管理局进行清查网站时,发现未经备案的网站,将予关闭或罚款。因未及时备案导致网站暂停、关闭、罚款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请各虚拟主机用户注意,请务必尽快对您的网站进行备案。已经开通的网站,应在2005年7月1日前完成备案手续。即日起新注册域名和空间开办网站的,应在开通时一并提交备案表格,由我们免费代办备案。

网站备案统一在网络上完成,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要您亲自到通信管理局办理。备案有二种方法:1.自行备案;2.委托空间服务商备案。

一、委托备案。

凡通过公司购买中国频道空间及域名的用户,均可代办备案。请填写备案登记表发邮件到 即可,均当天提交备案资料,一般15天左右可通过备案。备案通过后,会指导或协助用户完成备案证书的上传、安装等工作。

二、自行备案:

登录信息产业部备案系统( )对您的网站提交备案申请。大概需要20天左右得到审批。如果审核通过,你需要根据提示将证书放在你网站的指定位置。不清楚的地方,请查看信息产业部备案网站的“常见问题”。自行备案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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