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违规罚款规定:一把未出鞘的利刃?

站长的遭遇不禁让人联想到,网站没有ICP经营性备案,网站是否合法?法律法规又是怎么规定的?相关惩罚措施、执行力度又是怎样?国内站长们是否还能像以前一样踩着法律的“雷区”?  国内网站备案大观1.什么是网站ICP备案?  ICP: 互联网信息服务,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的简写,即向广大用户综合提供互联网信息业务和增值业务的电信运营商。  网站ICP备案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ICP实行许可证制度;对非经营性ICP实行备案制度。无论是经营性网站还是非经营性网站都必须办理非经营性ICP备案,同时经营性网站也需要获得经营性ICP许可证。(备注:部分地区网站同时需要获得公安局备案)  相关网站获得网站备案后,需要将备案电子验证标志放置在其网站的指定页面目录下(如站长之家首页页脚标注的“闽ICP备08105208号”、经营许可证“闽B2-20120007号” ),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ICP备案号就相当于是网站的身份证号,否则网站就沦为“黑户”了。  2、全国网站备案情况?  2010年,工信部启动治理手机淫秽色情工作,三大运营商关闭为备案网站3000多个,CNNIC停止解析未备案域名63.3万个;同年,山东省“扫黄打黄”行动中,关闭未备案网站4300多个;  2012年,四川省注销不准确备案信息4.2万余个,清理未备案网站1000余个;  2013年1月,全国“净网”行动推进,河南省整治虚假备案网站,取消接入备案信息不准确的网站6152个,处理空壳网站和空壳主体39749个,关闭未备案网站1227个;  2013年6月,湖北省对网站备案信息库中8.4万条已备案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进行核查,共注销1万余家未通过备案信息核查的网站;  另据媒体报道,2013年江苏省接入的网站备案率及备案准确率均超过99%;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备案率达到99.9%;福建省网站备案率达到99.98%;中国电信广东公司IP地址备案率达到99%,而全国的网站备案率则达到了99.3%。  同时,工信部表示,将通过开展加强和改进网站备案工作专项行动,力争到2013年底,全国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主体信息准确率分别达到99.5%和75%,活动内容包括网站备案信息电子化处理、清理备案信息不完整和虚假备案网站、建立网站备案工作通报制度等等。  虽然全国网站备案率和准确率已经不算低,但仍有许多网站因为备案手续不完善、虚假备案、备案号未悬挂、未更新备案信息等等问题被举报,招致网站被关停。  网站为什么要进行ICP备案?我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面对法规,仍有许多站长质疑网站备案的必要性,为啥国外没有,国内却强制要求,难道网站备案是政府的“无厘头”之举? 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未备案网站常常与“黄赌毒”类站点、盗版、网络侵权等关联甚大。  2012年国家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关闭网站129家,其中71家未进行ICP备案登记;今年5月,全国“净网”行动中,56家色情网络视听节目因未备案被查处,涉及18个省市区;6月,人民内参网等31家网站因未备案或虚假备案被查处,这些网站大量违规编发虚假新闻信息,敲诈勒索,社会影响恶劣。  此种情形下,网站备案是个明智之举,可以有效打击网络犯罪,净化互联网环境,各站长们也理应支持。  ICP备案中的大麻烦事儿1、备案申请过程  既然国家有规定,无名小站长良好公民也得遵照规矩办事,但备案过程也确实是个令人无力吐槽的辛酸事。  根据工信部的规定,目前国内个人站长不能自行备案,必须委托IDC服务商办理,备案的流程大致为:网上报备——接入商报备——通管局审核,站长负责提交材料和配合执行各项流程,理论上20个工作日内完成。而实际上,备案程序繁杂,进程龟速,且审核制度严格,拍照、签名、承诺书,流程变得越来越复杂,要求变得越来越多,有站长不到2周搞定,有的甚至两三个月折腾不下来。  更有站长微博无力吐槽“备案就是给老大哥拔你网线,端你服务器的权利,而且这个权利能不能给出去还得看老大哥的脸色”。  2、备案信息核查  国内备案过程繁琐是个不争的事实,备案后还有种种闹心的“罗生门”,许多小站长因此受过伤。有许多站长畏惧了备案手续,有的偷懒或投机取巧,草草备案甚至提供虚假信息,有的备案后不注重备案信息细节的维护更新,导致在“扫网”的行动中未能幸免于难。  以下几种情况网站备案号可能会被注销:  1.域名所有人和备案人不一致  2.备案主体联系方式进行了更改  3.网站名称和报备时不相符  4.接入商信息与报备不符  5.网站从事违法活动或不符合法律的内容  网站备案的现实生存网站未备案即为不合法网站,此点无疑,而在实际执行中,相关法规的施行情况究竟怎样?那些被关闭的网站有没有受到相应的罚款?有没有未备案而“合理存在”的特例?  “合理的存在”?  2009年12月,教育部、监察部、卫生部、工商总局等八个部委及国务院示,中央人民政府网站等大部分中央政府及部委网站都按照规定进行了备案,可能是IT人员没有加链接,页面上没有ICP证号或ICP备案号。据了解,通管局并未对被举报的8部有实际的处罚行为,而当时报道中提到的一些部委网站,3年后依然出现在网友举报名单中。  2010年初,网友举报“中国网络电视”网站未备案借用ICP证运营网站。“中国网络电视”启用的是cntv.cn域名,而其使用的却是cctv.com的ICP证,网站应属未备案范畴,涉嫌违规,网友要求应该先停解析其域名,然而多次举报无果,没有见任何处理行为向公众交代。  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未备案的网站责令其关闭网站,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的,各级通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管理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却对“国字号”网站有着特殊的宽容,没有备案号也能照常运行,处罚更是从未耳闻。  管理部门“抓小放大”,对于政府公共部门的网站备案要求低,对于中小网站就采取“一刀切”的政策,一经发现未备案的网站就被拒绝接入或停止解析,执法尺度失衡也是站长圈内怨声载道的原因之一。  有关“罚款”  据业内人士称,前几年强制网站备案,通管局主要是对不配合的IDC运营商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不少IDC一直是如坐针毡,都积极的小心督促站长办好备案及后续事宜。而今年开始,相关执法力度存在加强和偏向的情况,除了向IDC加强备案核查,管理部门则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直接对站长施压。  根据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性网站,未在其网站主页上标明其经营许可证编号或者备案编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站未在其备案编号下方链接信息产业部备案管理系统网址的,或未将备案电子验证标识放置在其网站指定目录下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据编辑了解,未备案的网站被关闭或停止域名解析的不在少数,但站长因备案问题遭遇罚款的问题却鲜少耳闻。通过各个信息渠道收集,编辑都未能得到任何关于个人站长因网站未备案而被罚款的信息,同时,站长之家也向国内几家知名的IDC咨询了相关情况,也均未获得个人站长因为未悬挂备案号和链接地址而遭受罚款的实例。(欢迎广大站长朋友留言反馈相关情况)  更有网友指出工信部官方网站也未添加链接,如要执行罚款,工信部首当其冲,相关备案法规从一开始就像闹剧。因此,目前的情况看,网站备案罚款的法规,还只是一把悬挂的利刃,仍未出鞘。  综上,如果你只是个无名的草根小站长,没有背景,没有“干爹”,那么你就乖乖的备案吧。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纷争,互联网中总是潜藏在许多“有心人”,无处不在盯着你的站点坐等你出点差错,大意的小站长不知道哪个时间哪个点不小心得罪了“某小人”,稍不留神就会被举报,即使未必会被罚款,破财消灾,也一定会被查处,或关闭网站或注销备案号或警告或通报。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苦逼的站长们要想在体制内稳当点求生存,还是得老老实实的备案,踏踏实实地按程序走一遍,办好该办的手续,给网站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才能“世界以痛吻我,我报之以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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