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租用外国空间就可任所做为吗?

2009年国家工信部推出“先备案后接入”的精神后,便有了“黑白名单” 制度。凡是在“黑名单”列表中的网站域名(IP地址),都会被ISP(网络接入服务商,如中国电信)路由器屏蔽而让用户访问不了。“白名单” 制度是基于“黑名单” 制度以外,“白名单”中还有“灰名单”(黑白名单之间),现在的IPC备案制度即是此一设计,“白名单”制度其实就是大家熟悉的域名备案制度。国内网站不论是什么经营背景,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否则会被列入“黑名单”,会被ISP路由器屏蔽。国外网站(不论是什么经营背景)如果是以面向中国用户提供服务为目的,以全球商业通则为准则,中国大陆ISP有被动性的“白名单”制度,作为经营方,首先要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否则被列入“黑名单”就是商业上的损失。一些国内违法网站因无法获得快速备案 域名备案的ICP备案号,便租用海外空间,以为可以为所欲为。域名备案认为:所谓租用外国空间就可任所做为的说法,是对中外互联网络法律缺乏了解,误导公众的说法。这同几年前在倡导中国博客实名制时,少数言论领袖声称,中国博客会大量“外逃”的预言道理一样,最终证明并非如此。在中国,任何经营活动都有法可依。在中国,正规的互联网经营活动最终会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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