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11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年度备案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的监管,营造开放、有序的房屋征收评估市场情况,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年度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受理时间2011年5月23日—2011年5月31日。二、备案前提按照《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具备三级及以上资质从事征收评估业务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三、备案程序拟报备公司保送所需质料→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四、保送质料1、《东莞市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案申请表》(申请表可在“中国东莞(www.dg.gov.cn)-政务公然-当局部门信息公然-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知公告”或者“东莞市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掮客人学会网站”下载)(一式两份);2、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4、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名单及其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5、从事征收评估的经历、业绩等相关资料;6、以上复印件需核对原件。五、受理方式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拆迁管理科地址: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8号达鑫大厦二楼拆迁管理科联系人:何非联系电话:23108082。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二日[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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