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艾源治超站实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为推进依法行政,有效监督治超执法举动,近日,艾源治超站实行了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促进了治超工作的健康发展。该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指作出罚款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行政处罚决定的或者跨辖区的重大复杂案件。该制度规定,在实施重大行政处罚结案后3个工作日内,执法中队应将案件基本情况、违法违规举动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合用的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处理意见、会议记录等送至站备案工作小组审查,结案后20个工作日内应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相关法制部分备案。同时,备案工作小组在审查中发实际颁行政处罚中存在合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违违法定的程序等过错的,实时启动过错责任追究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网站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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