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手机病毒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据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3月底,我省移动电话用户数已达4691万,感染手机病毒的移动终端设备超过4.3万个,并且不断有新的用户终端受到感染,这些手机用户面临隐私泄漏、个人信息被盗取等严重威胁。为防范手机病毒引发网络安全事件,消除安全隐患,维护我省公共移动互联网安全,我局决定自4月25日至6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手机病毒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治理“给你米(geinimi)”、“毒媒”等手机病毒,进一步净化公共移动互联网环境,探索建立长效处置机制,为中原经济区建设营造健康安全的网络环境。二、 清理重点(一)感染“给你米(geinimi)”、“毒媒”等各类手机病毒的移动终端设备。(二)传播手机病毒、恶意代码、盗取用户信息的网站(包括WAP站点)。三、任务分工(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手机病毒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全省手机病毒清理整治情况,督促指导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河南分中心(以下简称:河南省互联网应急中心)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开展工作,研究建立我省手机病毒防范处置长效机制。(二)河南省互联网应急中心负责通过技术手段获取我省感染病毒的终端数据,向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进行通报,并跟踪处理结果。(三)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明确责任部门,主动对感染手机病毒的终端采取措施,协助用户清除病毒;进一步加强技术手段建设,加大对手机病毒的监测处理力度,防止手机病毒扩散蔓延。(四)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接入网站备案信息真实,不断提高网站备案准确率,并按有关要求及时处理传播恶意代码的网站。四、时间安排本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25日-5月10日),为准备动员阶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精神,并对涉及本单位的省内手机用户感染病毒情况进行初步摸底。第二阶段(5月11日-6月20日),为集中清理整治阶段。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根据省互联网应急中心提供的数据和本单位掌握的情况,妥善开展手机病毒清理工作。第三阶段(6月21日-6月30日),为总结阶段,对专项清理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研究制定手机病毒防范处置长效机制。五、 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手机病毒对我省网络造成的危害,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负责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和人员名单于4月30日前报我局。(二)健全机制,进一步加强工作制度建设为切实保障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以下制度:1.信息通报制度。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及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每周五下班前向我局报送本周手机病毒清理整治情况,其中6月25日前应书面报送本次活动总结。我局将定期向有关部门和公众通报工作开展情况。2.每周例会制度。我局每周五下午组织召开会议,听取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和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关于手机病毒清理整治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信息共享制度。各单位已掌握的病毒、处置方法及新发现的病毒特征等要及时相互通报,信息共享。4.定期检查制度。河南省互联网应急中心负责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对相关单位手机病毒专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局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三)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利用门户网站、网上营业厅、“手机报”等渠道,及时宣传手机病毒的危害及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意义,向用户普及有关手机病毒防范的知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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